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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州:文明行为有了参照标准
2006-09-07 15:13  文章来源:三峡传媒网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新闻

“十大文明行为”和“十大不文明行为”评出

9月7日,万州区“十大文明行为”评选和“十大不文明行为”评议结果揭晓。

评选产生的“十大文明行为”是:1、举止文雅;2、遵纪守法;3、崇尚科学;4、有诺必践;5、互助互让;6、勤俭节约;7、文明婚丧;8、尊老爱幼;9、扶贫济困;10、见义勇为。

评议产生的“十大不文明行为”是:1、衣冠不整;2、言语粗俗;3、乱吐乱扔;4、乱贴乱画;5、乱穿道路;6、临街打牌;7、损毁公物;8、公共场所吸烟;9、噪音、宠物扰民;10、拥堵围观起哄。

为倡导良好的社会公德,培养市民文明行为,构建和谐、文明、进步、富饶的新万州,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办、万州供电局、三峡都市报社、万州电视台针对万州实际,结合“双创”工作,于7月1日至8月31日在全区开展了征集评选“十大文明行为”和评议“十大不文明行为”活动,活动首次采取了网络评选的方式,近万名网友通过三峡传媒网参评。经广大市民、机关干部和职工的广泛评议、评选和评委会审定,“十大文明行为”和“十大不文明行为” 最终揭晓。


相关链接:

万州区评选“十大文明行为”
评议“十大不文明行为”活动结果


为倡导良好的社会公德,培养市民文明行为,构建和谐、文明、进步、富饶的新万州。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办、万州供电局、三峡都市报社、万州电视台针对万州实际,结合“双创”工作,于7月1日至8月31日在全区开展征集评选“十大文明行为”和评议“十大不文明行为”活动,经广大市民、机关干部和职工的广泛评议、评选,评委会审定,现将“十大文明行为”和“十大不文明行为” 公布如下,希望广大市民、机关干部和职工认真践行,从我做起,大力倡导文明行为,严禁不文明行为。

十大文明行为:1、举止文雅;2、遵纪守法;3、崇尚科学;4、有诺必践;5、互助互让;6、勤俭节约;7、文明婚丧;8、尊老爱幼;9、扶贫济困;10、见义勇为。

十大不文明行为:1、衣冠不整;2、言语粗俗;3、乱吐乱扔;4、乱贴乱画;5、乱穿道路;6、临街打牌;7、损毁公物;8、公共场所吸烟;9、噪音、宠物扰民;10、拥堵围观起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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