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商贸流通产业发展与改革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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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05-31 09:20 文章来源:万州区商业委员会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政策 |
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电子公文
万州府发〔2006〕25号
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政府
关于加快商贸流通产业发展与改革的意见
江南新区管委会,各镇乡(民族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加快商贸流通产业发展和改革,提升商贸流通产业的发展水平,把商贸流通产业培育成为全区经济发展的先导产业、支柱产业,实现建设三峡库区现代商贸中心的宏伟战略目标,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从战略的高度认识商贸流通产业发展和改革的重大意义
(一)商贸流通产业发展和改革的重要性。商贸流通产业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先导性、基础性和支柱性产业。随着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市场需求对经济发展的约束越来越大,商贸流通已经成为决定经济运行速度、质量和效益的重要因素。加快我区商贸流通产业发展和改革,是带动工农业生产发展的需要,是推进农业产业化、新型工业化和城镇化的迫切需要;是扩大消费,拉动生产,增加就业,实现移民“安稳致富”的必然要求;是完善城镇功能,建设重庆第二大城市,全面推进小康社会建设的重大举措。
(二)商贸流通产业发展和改革的紧迫性。近几年来,我区商贸流通产业得到迅速发展,对推动全区经济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是应当看到,按照建设重庆第二大城市的要求,还存在较大差距。主要表现在:对发展商贸流通产业的重要性认识不足,“重生产轻流通”的观念仍未根本转变,流通领域改革相对滞后,农村市场开拓不力,流通现代化水平较低,市场体系有待完善,消费环境有待改善,聚合辐射能力尚需增强。只有进一步加快商贸流通产业发展和改革的步伐,才能不断增强万州的核心竞争能力,缩小与发达地区的差距,发挥区域经济中心城市的作用。
二、商贸流通产业发展和改革的总体思路
(三)指导思想。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建设三峡库区现代商贸中心为目标,以开拓市场,扩大消费为主线,以深化商贸流通体制改革为动力,推进流通方式和流通格局的转变;坚持发展商贸流通与推进农业产业化、新型工业化和城镇化相结合,建设有形市场与发展无形市场相结合;以商业规划为先导,以业态调整为基础,以提档升级为重点,立足区情,探索创新,实现跨越式发展,努力构建重庆第二大城市现代商贸流通产业新格局。
(四)建设三峡库区现代商贸中心的目标要求。抓住加快城市化进程的历史机遇,围绕建设重庆第二大城市的奋斗目标,到2010年形成三峡库区现代商贸中心的基本框架,到2020年建成三峡库区现代商贸中心。
建设三峡库区现代商贸中心的目标要求是:
1、规划建设三个层次的商贸服务网络。构建和完善中心商圈、次中心商圈和乡镇(社区)商业网点三个层次的商业服务网络,以城带乡,城乡联动。到2010年,形成中心商圈的基本框架;形成综合、专业批发市场群;建设完善乡镇商业设施和城市社区商业服务网络。
2、构建区域性的物资集散中心、消费购物中心和商贸信息中心。到2010年,全区货物运输量达到2000万吨,形成连接东西、辐射三峡库区的现代物流基地;形成舒适、安全、满足不同层次需求的购物消费环境。区外商品销售额占贸易业商品销售总额的比例达到70%以上;主城区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年均增长16%以上,农村消费需求加快增长;搭建连接全国、沟通各行业、融合政商的电子信息平台,形成三峡库区商贸信息中心,加快流通产业现代化步伐。
3、扩大商贸流通规模。到2007年,贸易业商品销售总额达到109亿元,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到65亿元。到2010年,贸易业商品销售总额年均增长15%,达到165亿元;外贸出口创汇总额年均增长15%以上,达到1亿美元;服务业营业收入年均增长15%,达到51亿元;商业服务业增加值年均增长15%,达到41亿元;商业服务业固定资产投资额年均增长15%,五年累计投资达到42亿元;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年均增长15%,达到98亿元,力争突破100亿元大关。
三、加快商贸流通服务网络建设
(五)完善商贸流通发展规划。商贸流通服务网络建设要着眼于重庆第二大城市和三峡库区经济中心的发展定位,围绕建设三峡库区现代商贸中心的发展目标,立足区位优势和立体交通优势,对城市未来商业网点的功能、结构、空间布局和建设规模进行统筹规划,不断完善市场体系,建设大市场、发展大贸易、搞活大流通。要坚持把商贸流通网络建设与城市建设规划相结合;把产业布局与新区建设、旧城改造相结合;把商贸流通网络的建设与小城镇建设、边贸集镇建设相结合。在商贸流通网络建设规划中,要为未来发展引进的连锁经营、现代物流、电子商务等新型流通业态留有发展空间。区商业委员会作为本级城市规划委员会的成员单位,对大型商业设施建设进行合理调控。3000平方米以上的商贸设施建设项目,在规划部门核发建设工程选址意见书和建设用地许可证之前,由区商业委员会出具商业网点规划的确认意见书。
(六)完善商贸流通网络布局。根据万州“一江两岸、三大片区、八大组团”的城市发展格局,按照布局合理、功能完善、层次分明、体系完备的总体要求,重点建设高笋塘中心商圈,百安坝、周家坝、观音岩、江南新区次中心商圈和重点乡镇(社区)商业服务中心三个层次的商贸服务网络。
通过整合分散网点,将高笋塘中心商圈建成为服务机构集中、服务设施完善、服务功能齐全和人文环境优良的商贸中心。着力打造一批购物、餐饮、休闲等特色专业街。培育精品店、专卖旗舰店。加快建设和培育滨江路休闲、旅游、娱乐经济带,引进国内外商贸知名企业入驻,重点发展旅游产品特色市场和精品小商品市场。
积极建设和培育以百安坝、周家坝、观音岩、江南新区为重点的次中心商圈,突出发展现代物流产业、专业批发市场和城市社区商业服务业,重点培育一批技术先进、管理规范、竞争力强的大型物流企业和综合、专业批发市场。在江南新区,要充分利用环境优势,着力打造特色突出的新型商贸区、会展区,实行商贸、旅游、文化、服务产业联动。
在城市社区,要按照300米半径的标准建设便利店、折扣店,推进“厨房工程 ”,发展早餐网点和中式快餐店。加快推进以“便利消费进社区,便民服务进家庭”为主题的社区商业“双进”工程。逐步实现现代流通方式进社区。合理规划布局城区农贸市场,积极稳妥地推进“农改超”、“农加超”,提升城区农贸市场档次和居民消费环境。
在农村实施乡镇建超市、村社建商店的“双建”工程。重点发展乡镇农贸市场,建设标准化“农家店”,提升“农家乐”档次。以龙沙、武陵、分水、白羊、龙驹、罗田、余家等中心集镇和边贸集镇为重点,建成农村区域性的商贸中心集镇。到2010年,力争每个乡镇建成1—2个连锁超市,村村建成1—2个便民商店。按照服务半径不小于1000米、经营品种不少于400个的要求,建设标准化“农家店”。大力发展乡镇农贸市场,积极发展适合农民消费水平和需求层次的商贸服务。
(七)鼓励和引导多种经济成分投资商贸设施建设。投入的重点是乡镇农贸市场,特别是中心镇商业设施和边贸市场;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设施等。商贸流通基础建设投资保持在15%的年均增速。
四、加强商贸流通聚合辐射能力
(八)盘大盘强综合、专业批发市场。以提高档次、规范经营、增大规模、拓展市场、争创品牌为目的,不断改造和提升商品交易市场。在坚持抓好综合批发市场培育的同时,加快建设和培育一批包括农副产品、百货、家电、药品器械、建材、装饰建材、汽摩机电、煤炭、农资等设施完善的大中型专业批发市场。与全国大市场信息联网,增强市场综合服务功能。“十一五”期间,培育成年销售额超20亿元的市场1—2个,10亿元以上的市场2—3个。开展加工、包装、配送、保鲜等增值服务,完善储运、结算、检测、计量、估价、咨询、通讯等配套功能。加快建设和培育龙沙、武陵、分水、白羊、龙驹、罗田、余家农产品专业市场,畅通“农产品进城、工业品下乡”通道。“十一五”期间,重点集镇的商品销售额年均增长15%以上。
(九)大力发展现代物流。以火车站、港口为中心,打造具有物资集散功能的区域性大型物流基地,构建与国际通行规则接轨的社会化、专业化现代物流服务网络体系,培育一批具有市场竞争能力、技术装备和管理水平较高的大型物流企业。科学地做好万州物流园区的规划工作,加大对外开放和招商引资的力度,引进一批具有开发能力和经济实力的物流企业入驻园区,开展物流配送业务,加快万州现代物流业的发展。
培育以贸易企业为核心的大型连锁企业内部物流配送中心;鼓励生产性加工企业的物流系统实行社会化服务;按照现代物流要求,整合现有物流资源,改造传统的批发、运输、仓储等企业,使其向专业化的物流企业转换;支持物流企业以多种方式与境外、区外先进物流企业合资、合作;建立与生产基地直接挂钩的农产品配送中心。
(十)努力拓展农村消费。积极发展适合农民消费水平和需求层次的商贸服务。推进日用消费品连锁经营进村社、农业生产资料连锁经营进乡镇、农副产品进市场“三进”工作,满足农民的消费需求。拓宽农村消费领域,改善农村消费环境,探索发展农村消费信贷,推进农村安全消费、方便消费和实惠消费。培育农村二手市场,为农民消费配套服务。培育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和农村经纪人队伍,开展农商对接活动,建立农商间长期稳定的产销合作关系。
(十一)积极发展会展经济。引入市场运作方式,加快会展经济的培育和发展。加强会展业与交通、餐饮、住宿、旅游等相关行业的融合,与商品展览、投资洽谈、发展论坛、文化交流等各项活动的结合,延伸产业链。培育在区域内有影响的市场主体和会展品牌,积极争取市级大型会展。办好“对口支援暨经贸洽谈会”、 “三峡库区商品交易会”、“迎春商品展销会”、 “名品下乡”等综合性、专业性会展,搭建经贸合作平台,启动内需,扩大消费。
五、大力提升流通现代化水平
(十二)大力发展连锁经营。进一步扩大连锁发展的行业范围,在继续做好百货、副食品超市连锁的同时,积极推进餐饮、家电、烟草、医药、装饰、汽车、文化、维修、租赁、洗染、家政、美容美发、加油站等服务行业连锁经营的发展。重点培育一批具有扩张力的品牌企业,支持其运用品牌、管理技术等优势发展连锁网络。进一步规范管理,推进连锁经营的“八个统一”。 支持品牌连锁企业向区内外扩张,引导城市连锁店、专卖店向农村延伸。到2010年,全区重点培育发展15户不同行业的连锁经营龙头企业,力争5户成为全市连锁百强企业,连锁经营零售额占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提高到40%以上。
(十三)积极推进电子商务。突出抓好电子商务基础性建设工作,加快流通企业信息化建设。加大技术改造力度,在流通领域广泛运用电子信息技术,提高技术水平,实现企业内部和企业间资源共享。大力推广时点销售系统,建立完善管理信息系统、仓储信息系统、电子订货系统、客户关系管理系统、企业资源计划系统等商业智能体系。积极探索传统零售方式与电子商务相结合的模式,逐步提高网上交易比例。到2010年,重点商贸企业要装备和运用时点销售系统、管理信息系统、仓储信息系统、电子订货系统;限额以上贸易企业要装备运用时点销售系统、管理信息系统。有条件的企业要通过探索建立电子商务网络,积极推行竞价拍卖、网上交易等先进交易方式,走有形市场和无形市场相结合的道路,扩大辐射区域和交易规模。到2010年,电子商务网上交易额占贸易业商品销售总额的10%以上。
(十四)巩固扩大传统消费,拓展流通新领域。针对城市建设、城区人口增长和市民综合消费需求增长的变化,加快社区商业服务业建设。在新兴社区建设综合性社区商业中心,大力发展集购物、餐饮、休闲、娱乐等功能为一体的便民商业网络。按照行业规范,鼓励发展住宿、洗理、洗染、维修、保健、家政等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服务业。
加快新型租赁业的发展。重点发展耐用生活品、大型设施设备等租赁服务,培育专业化租赁公司,进一步扩大租赁业的规模,形成新的骨干行业。积极发展旧货业。结合市民生活水平稳步提高,住房消费迅速增长,电脑、通讯以及家电商品更新换代加速的新形势,大力培育旧电脑、旧通讯器材、旧家具、旧家用电器等二手货市场,促进旧货的回收利用,为新产品的开发和使用拓展市场。大力开发其它与流通相关的新型行业。稳步发展拍卖、竞买、直销、网上购物、电视购物、邮购、自动售货等新的销售方式。建立健全相应的交易制度,逐步规范交易行为。
六、深化流通企业改革
(十五)培育商贸流通大集团。加快现有国有商贸流通企业的改革步伐,在2007年,全面完成改革任务。要深化企业改革力度,坚持“优势资产向优势项目集中、优势资本向优势企业集中,优势企业向优秀企业家集中”的原则,鼓励商贸流通企业以资本和品牌为纽带,通过控股、参股、兼并、收购、特许经营等方式,实现有效扩张。积极培育经营主业突出、管理技术先进、核心竞争力强的商贸流通大公司、大集团,使之成为我区商贸流通领域的龙头企业。继续加强对重点商贸流通企业(市场)的培育力度,完善其准入、考核奖惩、领导联系、动态管理、服务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到2010年,培育成年销售收入超15亿元的流通企业1—2户,超10亿元的2—3户,超5亿元的3—5户。
(十六)搞活中小商贸流通企业。中小商贸流通企业是流通企业的主体,是增加就业的重要渠道。要支持民营经济发展中小流通企业。重点扶持有特色、有品牌、吸纳就业人员多、发展前景好的中小商贸流通企业,并不断用产业引导和政策支持推进企业的组织创新、管理创新、技术创新和服务创新,全面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和竞争实力。要通过举办“中小商贸流通企业服务年会”,搭建连锁加盟、产权交易、技术引进、业态创新、信息共享、信贷支持和法律咨询等服务平台,为中小商贸流通企业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十七)加大对外开放、招商引资力度,加强区域协作,拓展发展空间。扩大商贸流通领域对外开放。大力实施“引进来”、“走出去”战略。重点引进国外先进的营销方式、经营理念和流通技术,引导外资投向大型批发、专业市场和流通现代化建设。吸引国内外大型商贸流通企业在我区设立地区总部、连锁店和物资采购配送中心,力争到2010年,引进世界500强企业3—5家。加强与沿海城市服务贸易方面的合作交流,推动更多企业进入零售企业全球销售网络。打破地区封锁、内外贸分割和行业分割,促进各种要素和商品自由流动,鼓励平等竞争。加强与长江流域、三峡库区等地区的经济合作,联手打造区域性市场平台。要以万州、开县、云阳城市联合体为基础,共建三峡库区最大物流中心,优势互补,实现共赢。鼓励优势商贸企业“走出去”到区外、市外开店设场,扩展市场空间,发展营销网络,将本地品牌推向全国。
七、加强市场流通安全体系建设
(十八)维护市场秩序,加强法制监管。针对流通领域各种新情况,坚持依法治商。商委、公安、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监管、卫生防疫等部门要协同配合,开展专项治理和综合执法,依法打击制假售假、商业欺诈、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违规行为,公示有严重不良经营行为的企业,依法维护市场经营秩序。
(十九)加强市场监测调控。商贸流通主管部门要建立市场信息快速反应系统,加强重要生产资料和肉类、粮油、食盐、食糖、蔬菜、成品油等生活必需品的市场监测、预警和调控,定期发布市场景气指数和国内外市场行情,制定重要生产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应急预案,建立生产生活必需品地方储备制度。
(二十)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加强商贸流通领域的精神文明建设,大兴“诚信经商”之风,严守职业道德,做到诚实守信、童叟无欺。开展“渝商千店重诚信”和创建市级文明市场等活动。推进商贸流通企业信用分类试点,逐步实行信用分类监管。规范发展商会、联合会、行业协会等中介服务组织,充分发挥其行业自律作用。
(二十一)强化食品安全流通体系。继续实施食品放心工程。严格执行食品行业管理规范,严格市场准入制度,建立食品安全长效管理机制。健全企业自律、中介服务、政府监督相结合的食品安全检测体系。进一步规范生猪、牛、羊定点屠宰,确保消费者放心消费。
(二十二)加强特种商品管理。完善成品油、民爆器材、液化石油气、危险化学品、报废汽车、再生资源等行业发展规划,按照管理法规、规章,实现对特殊行业和特种商品的法制化、规范化管理。完善烟草、食盐等专卖专营。加强对酒类生产、销售的监督管理。
八、支持商贸流通产业加速发展的政策
(二十三)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建立商业结构调整资金补充机制,商业结构调整资金随经济结构调整资金总量的增长适度增长。优化商业结构调整资金的使用方向,对大型批发市场、物流设施、城区农贸市场以及提升城市商业整体形象等政府公共服务方面的建设项目提供贷款贴息。积极争取市级商业结构调整资金、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中小商贸流通企业特别是民营商贸流通企业发展连锁经营和电子商务。发展计划、财政等部门要支持商贸流通企业向国家、市有关部门申报商贸服务业建设项目。建立和完善市场风险调节资金机制,确保生活必需品的储备、市场供应和物价稳定。
国有商贸流通企业改革后剩余净资产的变现,实行政府统筹,可用于商贸流通企业的改革和发展。
(二十四)税收支持政策。经区政府认定的重点商贸流通企业,凡符合西部大开发税收政策条件的,经税务机关批准后在2010年前,企业所得税减按15%计征。商贸流通企业购进国产设备符合税法规定的,享受国有设备投资减免企业所得税政策。连锁企业所属的直营连锁店,符合规定的经税务机关批准,可由总部向其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统一缴纳企业所得税。流通企业购置的信息化系统设备,可按税法规定实行加速折旧。
(二十五)金融支持政策。支持和培育符合条件的大型商贸流通企业上市或发行企业债券。发挥政策性金融对重点商贸流通企业的支持作用,加大对符合条件的商贸流通企业的银行授信额度。积极开展消费贷款,活跃消费市场,拉动商贸流通产业。通过再就业小额贷款、小额信用贷款等方式,大力支持个体商贸服务业的发展。在国有商贸流通企业改组改制过程中,经金融机构等债权人同意,可采取多种方式处理企业的债权债务。积极创新金融服务品种,为商贸流通产业的发展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服务。
(二十六)土地房管支持政策。凡经区政府批准的生产性物流项目,其用地可按工业用途出让。经区政府批准的重点商业、旅游、服务等第三产业(不含房地产)的项目,其用地按经营性用途,实行招拍挂出让方式供地。对企业承租的经营性直管公房,可在企业改制后,由企业继续与房屋管理部门建立租赁关系;也可在企业改制后,按照土地房屋管理部门确认的价格将公房产权和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给使用企业。在城镇建设总体规划布局中应预留“双进”和“双建”工程的经营性土地和网点设施,简化立项报批手续。
(二十七)规费优惠政策。大型流通企业集团实施内部重组过程中,涉及到企业资产、股权变动的,免缴有关收费;未涉及产权变动的,内部收益转移不重复缴纳规费。符合规定的农产品批发市场按规范化标准进行改造,经区商委、区工商局验收合格的,减半收取市场管理费。逐步实现商贸流通企业与生产企业水、电、气同价。防空地下室按照国家规定应同步配套建设,确因地质、地形等原因不宜修建的,交纳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减半征收。继续推进“菜篮子工程”,城区农贸市场和鲜活农产品超市的社会公益设施部分建设免交城市建设配套费。有关管理部门要对出入城区的生鲜食品配送车辆发放临时通行、停靠特许证。有一定影响力的外来投资者投资商贸项目建设或兴办商贸企业,可实行“一企一策”、“一事一策”,协商解决有关问题。
九、切实加强领导、抓好队伍建设
(二十八)加强领导,严格考核。各级各部门务必站在全局和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商贸流通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机遇,把商贸流通发展和改革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全区商贸流通产业发展和改革工作协调小组,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商委。各乡(民族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商贸流通工作,把此项工作纳入年度考核。区协调小组办公室要制定考核目标,配合区政府督查室加强检查督促。
(二十九)改善行业管理。区商贸流通主管部门要切实转变作风,提高服务水平,坚持依法行政,创造发展环境。要主动深入企业调查研究,主动为企业排忧解难,主动为企业的发展献计献策,主动为企业争取各方面的政策、资金支持。要尽快从管理企业转向管理行业,从直接管理转向间接管理,从微观管理转向宏观管理。要加强与相关部门配合,建立协调交流机制、互动机制、日常工作机制,共同做好对商贸流通的服务和市场监管工作。要加强对行业协会、联合会的指导和管理。积极组织开展全市“商贸流通企业30强”、“百城万店无假货”、“渝商千店重诚信”等评选活动。各级各部门要大力支持商贸流通工作,切实帮助排忧解难,为商贸流通的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
(三十)加强商贸流通人才队伍建设。制定商贸流通产业人才队伍建设规划,优化人才环境,加强企业家、职业经理人、专业技术人员和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注重商贸流通产业人才的引进。开展商贸流通产业职业技术教育、职业技能培训、职业技能竞赛,不断提高商贸流通产业员工的整体素质。
各级各部门要根据本意见制定具体配套措施,确保各项要求和政策落实到位,大力促进我区商贸流通产业发展和改革。
二OO六年三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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